為建設一支高水平的碩士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以下簡稱碩士生導師)隊伍,保證碩士研究生培養質量,現對碩士生導師的的遴選辦法做如下規定。
一、碩士生指導教師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 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治學嚴謹,作風正派,能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2. 具有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職稱;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講師職務滿五年的優秀教師,也可參加遴選。
3. 有明確穩定的科研方向,主持或參加有關科研項目(一般應為省級以上);有較突出的科研成果;實踐性較強的學科、專業,要有較充足的科研經費。
4. 有較高的學術造詣,掌握本研究方向的國內外研究動態;能夠講授本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必修課、選修課;有較高的外語水平;有指導碩士研究生進行科學研究和撰寫論文的能力。
5. 熟悉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相關政策,一般應具有協助指導碩士生的經歷。
6. 距退休年齡2年以上。身體健康,能夠較好的履行指導教師職責。
二、新增碩士生導師審核程序
1.申請人填寫《東北師范大學新增碩士生導師申請表》一式兩份,與本人簡歷及相關證明材料一同交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2.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申請人材料及學科建設的實際需要,對申請人進行審議并投票表決,獲得到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為通過。
3.各學院填寫《東北師范大學新增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匯總表》,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字后與《東北師范大學新增碩士生導師申請表》(一份)一同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
4.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后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凡審核通過者即具有指導碩士研究生資格。
三、在崗碩士生導師資格復查程序
1.在崗碩士生導師填寫《東北師范大學在崗碩士生導師情況表》,與本人相關證明材料一同交所在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2.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根據相關材料對碩士生導師的資格進行復查。對復查通過者,填寫《東北師范大學在崗碩士生導師情況匯總表》,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簽字后與《東北師范大學在崗碩士生導師情況表》一同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對達不到基本條件或因調離、退休等不能履行導師職責的,取消(停止)其碩士生導師資格并填寫《東北師范大學取消(停止)碩士生導師資格人員匯總表》,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四、兼職碩士生導師的遴選
1.各學院根據學科建設需要,可從外單位選聘具有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以上的優秀教師為我校兼職碩士生指導教師。
2.聘為學歷碩士(統考碩士生)兼職指導教師的,必須為我校兼職教師;聘為專業學位碩士、高校教師碩士或同等學力碩士生兼職指導教師的,可由各學院直接從相關單位選聘。
3.必須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向我校推薦,不接受個人申請。
4.其他遴選辦法與本校人員相同。
五、其他
1.碩士生導師遴選及資格復查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各學院須于5月底前完成有關工作并將相關材料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于每年6月份進行審核。
2.因各種原因連續二年未招生的碩士生導師,視為自動停止碩士生導師資格,如重新招生須按本辦法重新進行遴選。
3.碩士生指導教師一般應于退休前2年停止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