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清華大學MPA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錄取,寧缺毋濫。錄取方式分“考前預錄取”和“考后錄取”兩種:
(1)考前預錄取
①參加考前面試并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錄取線為國家A類線。
獲得預錄取資格,初試成績未達到國家線A線的考生,預錄取資格可保留1年(預錄取遞補資格不予保留)。未參加初試的考生,其預錄取資格不予保留。
②參加考前面試獲得預錄取遞補資格考生,可在預錄取資格考生放棄或者初試成績沒有達到國家線的情況下,按照考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遞補,獲得有效預錄取資格。
未通過遞補獲得有效預錄取資格的考生,自動進入考后復試錄取程序。
(2)考后錄取
參加考后復試的考生,將根據考生的面試成績(70%)和初試成績(30%)加權進行綜合排序。
擬錄取碩士生需在錄取前簽訂相應協議書,經資格復審確認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資格復審包括學歷學業復審及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情況復審。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預計為2022年7月,學生入學時間預計為2022年8月下旬。所有錄取MPA考生,清華大學不予調檔案或調戶口,畢業不予派遣,無需轉黨團組織關系。
按照清華大學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完成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并經清華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授予清華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