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計劃堅持以學科基本保障與競爭發展原則,優化招生指標配置,實施導師學生雙向競爭選拔機制。博士生指標由學校統籌分配;碩士生指標由學院統籌分配為主。學術型指標優先配置給國家級人才和國家級科研項目負責人團隊;專業型指標優先配置給與行業企業合作的負責人團隊。專業學位碩士生指標采取學院與學校共同承擔培養費的方式分配。通過指標競爭、優化配置等舉措實現優化學科專業,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和科研貢獻度的辦學目標。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使用原則與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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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科基本保障指標
約占該類型研究生指標的40%,平均分配給每個博士點學科,導師在學科內競爭使用。
2.學科競爭獎勵指標
約占該類型研究生指標的60%,導師在學校內競爭使用。
(二)招生指標競爭性配置辦法
招生指標重點配置給國家級高層次人才和國家級項目負責人團隊,分配優先順序參考如下,且每一項中都將指標優先分配給無(少)在讀學生的導師。
1. 國家級人才
近三年新引進(晉升)的國家級人才可獲得優先配置。國家級人才含以下類型:兩院院士、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 杰出人才、中組部特聘專家、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中央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青年千人計劃”人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項目人選、“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2. 國家級在研課題負責人
?。?) 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并擁有國家級在研重大課題負責人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專項項目(30萬以上)、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攻關項目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一般項目負責人團隊。
(2) 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并擁有國家級在研課題負責人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地區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西部項目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其中,按在研項目剩余時間長、經費多(社科類按3 倍計算)、近三年指導博士生獲得省優秀學位論文的導師、SCI(CSSCI)論文
質量高(數量多)、省部級科技獎勵一等獎以上優先順序分配。
?。?) 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并擁有國家級在研課題負責人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地區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西部項目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其中,按在研項目剩余時間長、經費多(社科類按3 倍計算)、近三年指導博士生獲得省優秀學位論文的導師、SCI(CSSCI)論文
質量高(數量多)、省部級科技獎勵一等獎以上優先順序分配。
3.省部級重大(重點)在研課題負責人
?。?) 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并擁有省部級重大(重點)項目經費80萬元(社科25萬)以上,按在研項目剩余時間長、經費數量多優先順序分配。
(2) 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并擁有省部級重大(重點)項目經費80萬元(社科25萬)以上,按在研項目剩余時間長、經費數量多優先順序分配。
4.當年招生及在讀人數上限
?。?)當年招生上限
國家級人才,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并擁有國家級在研重大課題負責人不超過2人;其他類型人才1人。
(2)在讀人數上限
國家級人才,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并擁有國家級在研重大課題負責人不超過6人;其他類型人才不超過4人。
?。ㄈ┱猩笜朔峙渲С謾C制
1. 實施導師學生雙向競爭選拔機制。符合條件的導師按招生人數的120%參與競爭性招生,提高招生參與度,招收優質生源。
2. 所有導師都按要求提供研究生基礎助學金的最低額度,確保研究生的基本生活待遇,讓學生能全身心投入到學習研究中。
3. 鼓勵招收優秀學生,導師招收碩博連讀(直博)生的基礎助學金全部由學校承擔;鼓勵博導與境外500強大學聯合招收博士研究生,授予外方學校博士學位,學校提供全部培養費用。
4. 通過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生的須是海南大學具有博士研究生導師資格的兩院院士、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杰出人才、中組部特聘專家、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中央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青年千人計劃”人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青年學者項目人選、“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 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以及已經完整指導過一屆博士研究生(已畢業并獲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導師。
5. 全面實行雙導師制,指標分配以第一導師資格為準。
二、全日制學術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使用原則與辦法
(一)學校分配指標原則
1. 學科基本保障指標按每個學院10個指標分配,其余按學科競爭獎勵指標分配。
2. 學科競爭獎勵指標
按學院近三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原C類、拔尖人才及以上)、到賬縱向科研經費(社科按3倍、人文按4倍計算)、生源質量等(上線率、推免率等)占全校的權重配置。
?。ǘW院內分配指標原則
1.學院分配指標優先順序
學校按學院應得指標數下達各學院。各學院參考博士研究生指標分配優先順序,按國家級人才、國家級在研課題負責人、省部級重大(重點)在研課題負責人等順序制定學院指標分配辦法并組織實施。
2.當年招生及在讀人數上限
?。?)當年招生上限
國家級人才,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并擁有國家級在研重大課題負責人不超過4人;其他類型人才不超過2人。
?。?)在讀人數上限
國家級人才,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并擁有國家級在研重大課題負責人不超過10人;其他類型人才不超過6人。
?。ㄈ┱猩笜朔峙渲С謾C制
1.第一志愿上線人數達到學科基本保障指標的50%以上的學院,才能獲得學科獎勵指標。上線人數為零的學科暫停當年度招生。
2. 所有導師按要求提供研究生基礎助學金的最低額度,保證研究生的基本生活待遇,讓學生能全身心投入到學習研究中。
3. 鼓勵招收優秀學生,導師計劃內招收推免生的基礎助學金全部由學校承擔。
三、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使用原則與辦法
(一)學校分配指標原則
1.學科基本保障指標
按每個學院15個指標分配,其余按學科競爭獎勵指標分配。
2.學科競爭獎勵指標
按確保學院和聯合培養單位擁有培養高質量行業(專業)人才的師資和平臺的基礎上,學院與學校共同分擔一定比例的培養費,實施按需分配。具體是,依據學院承擔的社會產業實際需求提出招生計劃,學院向學校繳納培養費按每個招生指標1.0萬元
?。üめt)、0.8萬元(理農)、0.5萬元(社科)、0.3萬元(人文)計算(繳納辦法見財務處相關文件)。
工醫類:含機電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計算機與網絡空間安全學院、土木建筑工程學院、化學工程與技術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
理農類:含理學院、生命科學與藥學院、生態與環境學院、熱帶作物學院、園藝學院、植物保護學院、動物科技學院、林學院、海洋學院
社科類:含經濟學院、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管理學院、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旅游學院
人文類:含人文傳播學院、外國語學院、音樂與舞蹈學院、美術與設計學院。
?。ǘW院內分配指標原則
1.學院分配指標原則
以專業碩士研究生培養作為激活學院服務社會相關產業(行業)能力;推動學院服務社會相關產業(行業)進程;獲取社會相關產業(行業)資源的動力為宗旨,在確保校內導師(第一導師)師資水平,以及聯合培養單位擁有高質量行業(專業)平臺和隊伍(第二導師)的基礎上,按需分配。
2.當年招生及在讀人數上限
?。?)當年招生上限
每位導師當年獲得基本保障指標最多1 人,獲得競爭獎勵性指標不超過10人。
(2)在讀人數上限
每位導師培養的在讀全日制專業碩士生累計不超過20人。
?。ㄈ┱猩笜朔峙渲С謾C制
1.學校按學院應得指標數下達各學院。各學院分別制定和實施本學院專業碩士生導師指標使用方案,原則上導師必須與行業
?。ㄆ髽I)合作、必須實行導師組(雙導師)制。
2.鼓勵招收優秀學生,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少于基本保障指標的學院,該學院基本保障指標為實際上線人數。
四、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使用原則與辦法
?。ㄒ唬?學校分配指標原則
按學科實際需求申報。實行學院與學校學費分成,教學工作
和獎助體系學院負責制(具體學費分成辦法見財務處相關文件)。
?。ǘ?當年招生及在讀人數上限
1. 當年招生上限
每位導師當年獲得非全日制專業碩士指標不超過10人。
2. 在讀人數上限
每位導師培養的在讀非全日制專業碩士生人數累計不超過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