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的通知》(學位〔2015〕9號)文件要求,自2015年起入學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須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及其他相關要求方可申請學位。為貫徹執行國家相關規定,按照《首都醫科大學關于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培養與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首醫大校字〔2014〕43 號)相關規定,經首都醫科大學第十一屆學位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特制定本校自2018 屆起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和學位申請資格審核工作辦法。
一、本辦法適用人員范圍
我校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二、畢業條件達到以下要求者可申請碩士研究生畢業:
1.完成學位課程學習,修滿學分,成績合格;
2.完成臨床培養要求,通過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獲得醫師資格證;
3.臨床培養階段考核成績合格;
4.通過學位論文答辯。
三、申請學位條件
獲得畢業資格的研究生達到以下要求者可申請臨床醫學(或口腔醫學、中醫、中西醫結合)碩士專業學位:
1.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并獲得合格證;
2.依據《首都醫科大學學位管理規定》,沒有不授予學位的相關情況;
3.通過學院學位委員會和學校學位委員會學位審核。
四、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未通過人員處理辦法
對于畢業當年已經完成了畢業條件中所規定的所有要求,但未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的研究生,可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按期畢業,當年不申請學位
于畢業當年申請畢業,暫時不申請學位。在畢業后三年內按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相關要求參加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后可向學校提出學位申請。畢業后三年內仍未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者原則上學校不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二)按專業學位延期培養
經導師和學院考察需要強化臨床實踐培養者,可按專業學位延期培養,延期培養期間再次參加規培考試。
(三)轉學術學位型并延期培養
經導師和學院考察適合轉學術學位型培養者,可轉為學術學位型研究生培養,并根據所需培養時間辦理延期培養手續。
研究生延期培養期間按照學校政策繳納學費,不再享受學校的研究生獎助學金待遇。
五、相關工作要求
(一)未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的研究生需征求導師和學院意見,填寫和提交《首都醫科大學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資格申請表》。
(二) 各學院需在研究生畢業當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結業考核成績公布之后,及時根據研究生個人意愿、學業水平、導師意見及學院整體安排,對未通過結業考核人員進行逐一審核并明確處理意見,集中上報研究生院。
(三) 原《首都醫科大學關于臨床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相關工作的補充管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