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建筑學院,位于湖南長沙,可追溯至湖南高等學堂于1905年所設的土木學科,先后有兩位中國著名的建筑學家——劉敦楨,柳士英在此主持教育,1929年創辦建筑學專業,是國內最早創辦的建筑學專業之一。1960年設立五年制建筑學專業,1962年招收建筑學專業研究生,是國務院授權的國內第一批建筑學研究生招生院校之一。 學院下設建筑、城市規劃2個系,建筑歷史與理論、建筑技術2個研究中心,1個實驗中心和湖南大學城市建筑研究所。
學院現有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博士點和建筑學一級學科碩士點(含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建筑技術科學、建筑歷史與理論、城市規劃與設計等4個二級學科碩士點),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學科為湖南省“十一五”重點建設學科。學院設有建筑學、城市規劃2個本科專業(建筑學、城市規劃均為五年制)。
學院現有教職工70多人,其中專業教師65人;專任教師中,博士生導師3人,教授7人,副教授24人;另有外聘教授10人,其中院士1人,外籍教授2人,外籍研究員1人。
建筑學院在辦學上吸取湖湘文化精華,博采國內外建筑院校的先進經驗,形成了重基礎訓練、重動手能力培養、重設計實踐的教學特色,設計創作和理論研究碩果累累。學院還在建筑與文化領域、中日居民比較研究、湖南傳統建筑及社區環境規劃與管理研究等方面做出了新的開創性成果,強化和充實了專業已形成的學科特色。
湖南大學建筑學院為湖南大學的30個學院之一,其中建筑學、城市規劃為五年制。招生規模每屆建筑學兩個班(60人以內),城市規劃一個班(30人以內)。2000年招生規模曾一度擴大到建筑學4個班,城市規劃2個班。為了保證教學質量,2002年果斷縮減一半,回到原來的招生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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