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的
《金融法學》具有理論性和實踐性,法學和經濟學交叉的特性。廣義上,該方向主要研究金融法基本理論、原理和制度,包括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期貨法、信托法、保險法和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等。狹義上,其范圍包括金融法基本理論、商業銀行法、人民銀行法和銀行業監管法。本部分采取狹義的概念。總體上,金融法的有關知識包括掌握、理解與運用三個層面。
二、考查要求
專題一,商業銀行法
1.掌握
銀行的基本分類,商業銀行的設立條件的特殊性,組織形式。銀行的基本業務,銀行的接管條件。
2.理解
商業銀行的設立和一般公司設立的區別。商業銀行破產和一般企業破產的區別。
3.運用
運用商業銀行的特殊職能,分析一般小貸公司的業務特性。
專題二,人民銀行法
1.掌握
中國人民銀行履行下列職責。中國人民銀行為執行貨幣政策,可以運用的貨幣政策工具。中國人民銀行如何依法對金融機構及其業務實施監督管理,維護金融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2.理解
人民銀行的貨幣政策工具的不同功能。
3.運用
運用監管的理論,說明對銀行監管方式和意義。
專題三、銀行業監管管理法
1.掌握
(1)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2)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嚴格遵守審慎經營規則。(3)監督管理措施。
2.理解
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范圍劃定的依據。
3.運用
運用國民經濟系統性風險理論分析銀行業的特殊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