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論文學術不端行為,加強學術誠信建設,健全學位論文管理制度,對我院專業學位論文進行有效的質量監控,特制定本辦法。
一、檢測對象
凡申請論文答辯的專業型碩士研究生(含 MBA、MPM、MPA),均需接受預審系統技
術檢測。
二、檢測文件要求
1. 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專業型研究生應提交 WORD 格式的電子版論文至各中心論文專員處進行檢測。電子文檔內容為學位論文的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不含封面、目錄、中英文摘要、關鍵詞、注釋、參考文獻、致謝、附錄、公開發表論文等。
2.提交檢測的學位論文文本應與送審、答辯等環節的論文一致。
三、檢測結果的處理
檢測結束后,各中心論文專員將檢測結果反饋給學位申請人及論文指導老師,根據檢測結果對申請答辯學位論文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1. 文字復制比小于 10%的,可以直接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2. 文字復制比介于 10%-20%的,須對論文進行修改并經導師確認無學術失范后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3. 文字復制比介于 20%-40%的,由導師指導修改后決定是否同意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4. 文字復制比≥40%,建議其暫緩申請論文答辯,半年或一年后方可再提出論文答辯
申請。
預審系統僅對當年學位申請人提供一次學術不端檢測,在規定時間內未按上述規定提交論文預審的學位申請人,不得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對學位論文進行檢測僅是防止學術不端行為的一種輔助手段,各專業型研究生應嚴格遵守學術活動的基本規范,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學位論文的撰寫。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管理學院專業學位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