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和管理,提高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教研〔2009〕1號)、《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入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3號)等文件精神和《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辦法》第四章相關規定,結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特點與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章管理體制
第一條管理職責與分工
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實行校院兩級管理體制。
第一款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領導小組
根據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需要,學校設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領導小組,負責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統籌、指導和協調等工作。
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領導小組是學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學校分管校領導、研究生部負責人、學校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人組成。設組長1名,副組長1-2名,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部。
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領導小組可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學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相關政策、擬定相關制度和規則,解決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領導小組的工作職責是:
1.執行國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關于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2.根據學校專業學位研究生的現狀和發展需要,領導各專業學位點的建設。
3.決定各專業學位點組織機構的設置、發展規劃、經費預決算。
4.審核各專業學位點教學指導委員會的設立以及組成人員。
第二款培養單位
各培養單位是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直接責任部門,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的制定和實施。
2.負責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教材和案例庫的建設。
3.負責專業學位點發展規劃和建設。
4.組織并考核專業學位研究生教學和社會實踐工作。
5.組織學位論文的開題、中期檢查、論文評審、答辯等工作。
6.負責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學團隊建設。
第二條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
各專業學位點成立相應的教育指導委員會,指導、組織和協調與專業學位教育有關的活動。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成員由各專業學位所在學科遴選的專家和相關行(企)業專家組成,成員總數不超過25人,其中相關行(企)業專家不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
各專業學位教學指導委員會的職責如下:
1.負責審定本學科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發展規劃。
2.負責審定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
3.組織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評估,研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規律。
4.為學校制定專業學位教育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提供建議和咨詢等。
第三章培養管理
第三條專業培養方案
各專業學位培養單位應根據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相關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和學校相關規定,在各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的指導下,依據本專業類別職業領域專門人才的知識能力結構和職業素養要求,充分吸收行(企)業專家意見,制訂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各培養單位應按照批準的培養方案落實培養計劃,切實保證培養質量。
每年5月15日以前由各培養單位完成新一屆研究生專業培養方案的制訂并交研究生部。每屆研究生的專業培養方案一般不得中途更新,如其中的教學計劃確需更新,應由有關培養單位提出經學位分委員會批準的調整教學計劃的申請,由研究生部核準。
第一款學分要求
各專業學位培養單位應在培養方案中對各門課程和其他必修環節規定相應的學分,培養方案的課程總學分和各類型課程學分不得低于各專業學位全國教育指導委員會指導性培養方案提出的最低學分要求。
第二款課程設置
專業學位研究生課程設置要充分反映專業領域對專門人才的知識與能力要求,以實際應用為導向,以滿足專業需求為目標,以綜合素養和專業能力的提高為核心,將行業組織、培養單位和學生個人職業發展要求有機結合起來。課程內容既要滿足相關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的要求,又要體現我校辦學特色。
第三款名師講座
各有關培養單位制訂的教學計劃中必須包括名師講座,名師講座為必修課。名師講座不必考試,但可計算學分。每次名師講座的學分為0.25分,每學期名師講座的學分不超過1學分,每屆研究生的名師講座學分不超過3學分,包括在總學分中。
第四款外語教學
為增強畢業研究生的就業競爭力,體現我校研究生的培養特色,學校為非英語專業研究生開設高級英語口語與寫作課程。
第五款計劃落實
研究生部根據各有關培養單位制訂的教學計劃于每年的6月下旬和12月下旬排定下學期課程。
第四條個人培養計劃
個人培養計劃是編制開課計劃和審核學位授予的依據,應在每年11月30日以前由研究生根據專業培養方案在導師指導下完成填寫。個人培養計劃一式四份,一份交導師,一份交培養單位,一份交研究生部備案。個人培養計劃表在研究生部主頁電子信息中下載。
第五條教學方案
第一款制訂人
每門研究生課程教學方案的制訂主體為該課程任課老師。
第二款制訂時間
研究生部根據各有關培養單位制訂的教學計劃于每年的6月上旬和12月上旬要求各有關培養單位指定每門課的任課老師。各有關培養單位在指定每門課的任課老師的同時,要求每位任課老師于2個星期內編寫出教學方案,經有關培養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將紙質版和電子版交研究生部存檔備查。研究生部在每學期開學的第一周將教學方案發布在研究生部主頁。
第三款考核人
研究生部和培養單位都有責任根據研究生課程教學方案考核任課老師執行情況,雙方應及時溝通有關信息,以促進教師提高教學質量。
第四款教學方案的具體要求
1、教學方案內容:研究生課程教學方案的內容應包括任課老師姓名、聯系方式、教材名稱、教學目標、教學方式、考試方式和評分標準、教學進度以及研究生須知等內容。教學方案制訂要堅持校企結合、產學結合,邀請行業專家參與授課或開設專題講座,將行業中的實際問題引入課堂。
2、教材:研究生課程教材由任課老師指定。任課老師可以指定正式教材,也可以僅指定參考書目,也可以既指定正式教材又指定參考書目。如果僅指定參考書目,任課老師應在教學方案中提供教學大綱,有關教材和參考書由研究生自行決定是購買還是借閱。如果指定正式教材,則教材選用要突出時效性、專業性和主題多元性,以學生專業技能的發展為主線,將行(企)業中真實的、時效性強的材料運用于課堂。
3、教學方式和教學內容:教學方式注重運用團隊學習、案例分析、現場研究、模擬訓練等方法,注重培養學生研究實踐問題的意識和創新能力,增長實際工作經驗,提高專業素養及就業創業能力。教學內容要強調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突出課程綜合性和實用性。
第四章 培養質量監督
第六條 教學質量評價
研究生部和培養單位都有責任管理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雙方應及時溝通有關信息,以促進老師提高教學質量。
培養單位管理研究生教學質量的措施由培養單位制定。每學期末,研究生登錄我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填寫教學評價,研究生部負責每學期收集研究生對授課老師教學質量的反饋意見,并及時與培養單位溝通。
第七條 聽課制度
研究生部每學期中期組織培養單位對研究生課程進行聽課,填寫“研究生課堂教學質量評價表”,對教學情況和教學質量進行綜合考察。
學校表彰并獎勵在研究生教學中表現突出的教師,對于教學評價靠后的授課老師,各有關培養單位應督促其提高教學質量。
對于連續二年在研究生教學反饋中位列最后兩位的研究生授課老師,原則上不得再為研究生授課。
第五章學習與科研
第八條 外語要求
非英語專業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外語要達到各專業培養方案中規定的外語要求。
第九條 科研要求
第一款為了提高研究生應用研究能力,發揮研究生導師的指導作用,研究生在校期間必須在導師的指導下,從事應用研究,并得到導師的認可。
第二款各培養單位應明確各專業碩士生須具備的應用研究能力和水平的要求,并在各專業培養方案中體現。
第十條創新能力培養
學校鼓勵研究生開展創新性強及富有挑戰性的應用研究,制定《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專項資金實施辦法》,注重培養研究生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保障研究生教育質量。研究生參加高水準學術會議、發表學術論文、出版著作、在各類競賽或在實踐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等獲得相應獎勵。
第六章專業實踐
第十一條實踐方式
專業實踐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充分的、高質量的專業實踐是專業學位教育質量的重要保證。各專業學位培養方案對專業實踐的時間和形式做出明確規定,各培養單位按照不同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開展有組織的專業實踐活動,可采取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各培養單位要對研究生專業實踐實行全過程的管理、服務和質量評價,確保專業實踐質量。
第十二條 實踐基地
培養單位應根據各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實際情況,圍繞行業和區域人才需求,分類制定基地遴選與建設標準,建立一批滿足人才培養需求的規范化實踐基地,專業學位研究生原則上必須進入實踐基地進行專業實踐,若實踐基地因接納規模等原因無法接納所有專業學位研究生,也可自主聯系實踐單位。實踐基地要有健全的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有一定數量實踐經驗豐富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專家擔任校外導師,有適合開展專業實踐教學、培養專業實踐能力所需的場地和設施,研究生在基地實踐期間有明確的培養細則。
第十三條實踐考核
各培養單位應重視對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效果的考核,采用階段考核和終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實踐結束后提交實踐報告,終期考核實行答辯制,由培養單位和基地相關人員組成答辯委員會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后給予相應的學分。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材料包括實踐單位鑒定、實踐總結報告、實踐成績等由培養單位集中保管,至少應保存至該專業學位研究生畢業后五年,以備學校及上級有關部門檢查、評估。
第六章 雙導師制
第十四條雙導師制
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應建立“雙導師制”的師資隊伍。每名研究生配備一名校內導師,一名校外導師,以校內導師指導為主,重視發揮校外導師作用。校外導師應為行業單位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或高級管理人員,主要承擔對專業學位研究生的社會實踐活動的指導工作,協助校內導師指導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并可參與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評審與答辯工作。校外導師的聘請參照《上海對外經貿大學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校外導師聘任與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七章學位論文
第十五條選題方向
專業學位論文應在導師的指導下,由研究生本人獨立完成。選題應來源于應用課題或現實問題,要有明確的職業背景和行業應用價值。可將研究報告、規劃設計、產品開發、案例分析、管理方案、發明專利、文學藝術作品等作為主要內容,以論文形式表現。
第十六條答辯委員會組成
專業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由3名具有高級職稱(或相當水平)的專家組成。其中,行業專家一般應不少于三分之一。答辯委員會主席一般由校外專家擔任。答辯委員會成員由各有關培養單位推薦,由研究生部審核,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批準。
學位論文評閱人由答辯委員會中2名成員擔任,其中一般應有一名行業專家。由各有關培養單位聘請。論文評閱人應對論文可否提交答辯、是否達到申請學位的學術水平提出意見。論文評閱人的姓名應對學位申請人保密。
第十七條學位論文相關流程
專業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撰寫、中期檢查、學術不端檢測、校級盲審、雙盲評審、學位論文印制和遞交、答辯、學位授予等流程參照《上海對外經貿大學研究生學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附則
本實施細則自校長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