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研究生學位論文的過程指導與監管,保障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預答辯申請
(一) 博士研究生、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論文評閱前必須進
行預答辯,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是否進行預答辯由各學院(部)自定。
(二) 研究生本人提出預答辯申請,填寫《東北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審批表》,經指導教師同意后,方可進行預答辯。
(三) 研究生需在預答辯一周前將經指導教師同意的學位論文送交預答辯委員會成員。
(四) 預答辯時間與論文通訊評閱時間間隔不少于 2 個月。
二、預答辯組織
(一) 博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由博士研究生指導小組組織實施,并成立預答辯委員會,一般不少于 5 人。其中至少有 2 人為非該博士生指導小組的成員,并選擇 1 人作為預答辯委員會主席。
(二) 碩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由各二級學科專業組織實施,
成立預答辯委員會,一般不少于 3 人,并選擇 1 人作為預答辯委員會主席。
(三) 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要公開進行(涉密或保密的學位論文除外),需提前三天公布學位論文題目、報告人、指導教師、預答辯委員會成員、預答辯時間和地點等。
(四) 預答辯需有專人記錄。
(五) 培養單位負責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的宏觀管理,應按照“實事求是、嚴格把關”的原則,加強對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的審核和管理。
三、預答辯要求
(一) 博士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的時間不應少于 50 分鐘,碩士生不少于 30 分鐘。
(二) 研究生預答辯包括研究生本人陳述和委員評議,具體內容和程序如下:
1.研究生介紹學位論文內容,重點闡述論文的研究問題與方法、主要結論和論文的創新點等;
2.預答辯委員會成員對論文的學術水平、創新性、工作量、理論基礎、研究結論等做出評議,并對論文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給出具體的修改或完善意見;
3.預答辯委員會當場做出學位論文是否通過預答辯的決議,
在《東北師范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審批表》上簽署意見,并通知學生本人;
4.預答辯結束后,研究生需根據預答辯委員會提出的問題與建議逐一說明論文修改情況。
四、預答辯結果與處理
(一) 研究生學位論文預答辯由預答辯委員會集體表決做出合格和不合格兩類結論。預答辯委員會認為只需簡單修改或在學位論文通訊評閱前能夠完成修改工作的學位論文,視為合格;預答辯委員會認為必須進行重大修改或在學位論文通訊評閱前無法完成修改工作的學位論文,視為不合格。合格者按照要求在論文通訊評閱前完成學位論文修改工作的,可以進入學位論文評閱階段。不合格者需在至少半年后再次申請學位論文預答辯。
(二) 研究生對預答辯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預答辯結束之日起 3-5 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學院(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學院(部)學位評定委員會應在 7 個工作日內對申訴人的問題給予處理并答復。預答辯委員會成員若為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應予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