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教學是工商管理碩士(MBA)教育的基本培養環節,為規范和促進MBA實踐教學的有序展開,確保實踐教學的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一、實踐教學要求
1. MBA學生在讀期間必須參與實踐教學并修滿2學分。實踐教學不合格者或未修滿規定學分者不得進入論文答辯環節。
2.本辦法所稱的實踐教學包括:專題報告、拓展訓練、企業參訪、沙盤模擬、企業調研等。
3.參加專業實踐的MBA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學院各項規章制度和實踐單位的有關規定,維護學校學院形象,不得以參加專業實踐的名義從事與實踐內容無關的活動。
二、組織管理
MBA教育中心負責對MBA學生實踐教學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商學院負責對MBA教育中心的組織和管理進行監督。MBA學生的校內導師為開展調研分析報告的指導教師和責任人。同時,MBA教育中心聘任企業導師對學生實踐教學和職業生涯規劃進行指導。
三、考核辦法及學分獲得
(1)專題報告,聘請具有實踐經驗的企業經理人作專題報告,強化對實踐的認知,4個專題報告計1學分,學生可以選修感興趣的專題報告;
(2)拓展訓練,MBA教育中心每年組織大型戶外拓展訓練活動,參加拓展訓練并獲得合格證書后計0.5學分;
(3)實踐活動,MBA教育中心每年組織企業參訪、沙盤模擬等一系列實踐活動,由專業教師帶隊,學生參加活動后提交一份實踐活動總結報告,帶隊教師對學生實踐活動總結報告進行評閱,成績合格的學生計0.5學分;
(4)企業調研,要求學生必修,學生在導師的指導下完成至少一個解決實際問題的調研分析報告,調研分析報告要明確調研目的,安排調研計劃,設計調研問卷,處理分析數據,策劃解決方案。調研分析報告在論文開題報告前提交MBA教育中心,由開題導師組審核后給出成績,成績合格及以上者獲得1學分。
四、本辦法從2015級MBA學生開始執行。由東北師范大學MBA教育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