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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通知

  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在確保安全性、科學性、公平性的基礎上,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招生原則,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導和檢查,扎實做好信息公開,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平穩有序進行。

二、工作組織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研究生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對全校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管理、協調和督導。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復試工作具體實施方案,設立復試工作小組和一定數量的復試小組具體落實復試錄取工作各項規定,執行各類招生計劃。

  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復試工作具體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

  復試小組負責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工作小組指導下,按照相關規定具體實施復試考核。復試小組一般由5名(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師風師德表現良好、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責任心強的教師組成。

三、復試方式及內容

  1.復試方式:原則上采用現場復試方式,調劑到非全日制且有復試科目筆試成績的考生可以采用網絡遠程復試。

  2.復試占比:復試成績占總成績50%,初試成績占總成績50%。

  3.復試內容:

  (1)筆試

  分值:MBA、MPA滿分50分,其他專業200分,總分四舍五入取整數。

  筆試科目為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對應的復試科目(調劑考生為調劑專業對應的復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重復,詳見招生簡章,筆試時間120分鐘。學院另有要求的按學院要求執行。

  (2)外語測試

  分值:MBA、MPA總分50分,其他專業總分100分,總分四舍五入取整數。其中口語50%、聽力50%。

  外語測試一般采用面試方式進行,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

  (3)綜合考核(考查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實踐(試驗)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等)。

  分值:總分200分,總分四舍五入取整數。

  綜合考核中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

  (4)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所有加試科目的成績須達到滿分的60%,否則加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4.依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經研究生院審核后,可對相關考生再次組織復試。

四、時間安排

  我校復試錄取工作于3月下旬啟動,原則上在4月底前完成,具體時間請以學院發布的復試工作安排相關通知為準。

五、復試信息確認

  1.考生登錄“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http://zsgl.uestc.edu.cn/ksxt/login.aspx,具體時間以學院復試安排通知為準)進行復試信息確認(填報意向導師、聯合培養項目意向、確認聯系方式等)。考生登錄系統后可查看相關操作指南。

  2.網上交費。考生通過“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繳納復試費120元(川發改價格〔2017〕467號)。交費成功后,自行打印復試通知單或調劑申請單。

六、資格審核

  1.考生根據學院要求,通過飛書軟件平臺上傳或現場提交本人以下材料(飛書平臺上傳材料要求為掃描件或圖片等格式的電子版):

  (1)基礎材料

  ①《2024年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考生本人簽字)

  ②《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

  ③復試通知單(通過“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下載)。

  (2)學歷學籍證明材料

  考生應根據個人的身份屬性選擇材料進行提交。

  ①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考生)提供: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本科生提供:自考準考證、注冊地自考辦打印加蓋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③往屆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自注冊備案表》。

  ④在境外獲得學歷或學位證書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補充材料

  考生需提交的其他補充材料以各學院通知為準。(如:個人簡歷、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設計)(摘要)、研究成果、專家推薦信等。如提交補充材料,須本人在材料正面右下角簽字確認后提交。)

  (4)其他材料

  曾經更改過姓名或身份證號的考生還需提供:戶口本或公安機關開具的證明。

  2.各學院將對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同時運用“人臉識別”、“人證識別”等技術,綜合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加強對考生身份的鑒別。凡弄虛作假者一律不予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核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至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3.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等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以學校當年開學報到時間為準)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七、調劑

  1.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對應專業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統考數學(一)專業可申請調劑統考數學(二)、統考數學(三)等專業,統考數學(二)專業可申請調劑統考數學(三)專業,反之不能申請調劑。

  (5)符合教育部調劑基本條件。

  (6)符合調入學院提出的其他相關要求。

  2.考生調劑申請流程:

  考生申請調劑首先需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填報,招生學院審核考生填報的調劑信息,給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接受復試通知后登陸學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進行復試信息確認、繳費等操作(具體以學院發布的調劑通知為準)。考生調劑錄取后需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最終確認錄取到我校。

  3.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線生源總體充足,生源飽和的專業不接收調劑。少數生源不飽和的專業可接收調劑,接收調劑生源的學院按照有關要求制定調劑工作辦法,調劑信息第一時間發布在學校研招網和全國研招網(yz.chsi.com.cn)“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不接受電話、郵件、來人來函等其他方式申請。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不接收調劑。

  4.復試合格且已經擬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能再調劑。考生復試成績原則上校內學院可以互認,學院另有要求的按學院要求執行。

  5.調劑要求以教育部最終公布文件為準,如調劑不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則復試成績無效。

八、錄取與公示

  1.復試成績為各項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合格要求:非國家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總成績及單項成績均達到滿分的60%;國家專項計劃考生的復試總成績達到滿分60%。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總成績計算公式:

  (1)初試總成績為500分的學科(專業):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50%,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初試總成績為300分的學科(專業):

  總成績=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3×50%,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3.錄取優先順序為:第一志愿考生優先級大于調劑考生。同一優先級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若總成績相同,依次比較初試總成績、業務課二成績、業務課一成績、外國語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已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管理平臺推免服務系統完成報名,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經資格審核通過后,準予參加復試。復試總成績及單項成績均須達到滿分的60%,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5.在復試、錄取階段,各學院將提前在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復試相關安排,學院或學科、專業招生人數,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6.體檢統一在擬錄取后進行,考生根據《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要求》,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本人近30天內二級及以上醫院的體檢報告提交至擬錄取學院,由我校醫院統一鑒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7.擬錄取公示后,考生須將《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考生現實表現情況表》由考生檔案或學習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或居住地街道辦簽署意見加蓋印章,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至擬錄取學院。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入學。

  8.檔案與派遣:錄取為非定向的考生必須在入學前(以學校當年開學報到時間為準)將個人檔案調入學院;錄取為定向的考生必須在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協議(合同)書(強軍計劃除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錄取為定向。

  9.擬錄取考生經公示、教育部錄檢合格后才確定為正式錄取,并以錄取通知書為準。

  10.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監督信息

  1.研招辦

  電話:028-61830153,郵箱:yzb@uestc.edu.cn。

  2.學校紀檢、監察部門

  電話:028-61830237,郵箱:jjs@uestc.edu.cn。

十、其他

  1.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或稱職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可享受初試總分加分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請符合條件的考生于3月25日前將本人簽名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參與項目協議(合同)復印件及考核材料復印件通過郵件發送到uestcyanzhaoban@uestc.edu.cn進行審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2.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請于3月25日前將本人簽名的身份證復印件、《入伍批準書》復印件、《退出現役證》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通過郵件發送到uestcyanzhaoban@uestc.edu.cn進行審核。

  3.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請于3月25日前將本人《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復印件通過郵件發送到uestcyanzhaoban@uestc.edu.cn進行審核(已經提交的考生不用再提交)。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請于3月25日前將本人簽名的《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登記表》、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首頁和個人頁)、單位同意報考定向就業研究生的證明等通過郵件發送到uestcyanzhaoban@uestc.edu.cn進行審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4.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考生,請于3月25日前將本人簽名的《2024年電子科技大學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身份證復印件、立功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及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復印件通過郵件發送到uestcyanzhaoban@uestc.edu.cn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準予參加復試。

  5.在讀研究生報考我校的,須在復試前將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意見提交到復試學院。

  6.對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復試、錄取資格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復試、錄取、學習資格直至取消學籍和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7.本通知內容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準。請考生密切關注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及各學院網站上發布的最新信息。其他未盡事宜請參見相關文件通知或由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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