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和提高學位授予質量,根據我校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和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研究生答辯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論文印刷
研究生應根據評審專家的意見修改論文,對照學位論文模板進行排版,并經導師認可后方可進行印刷。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印刷5份,由研究生秘書統(tǒng)一于答辯日期前5-7天交論文電子版(PDF格式)至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非全日制碩士、同等學力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自行印刷(5份),費用自理。
二、答辯資格審查
研究生論文答辯申請、答辯委員會組成、答辯程序與學位審核工作應嚴格按照《華東交通大學學位授予工作條例》執(zhí)行,對具體事宜做補充說明如下:
1、各培養(yǎng)單位須于答辯日7天前將答辯委員會成員表由學院學位分委會審批后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對答辯前應完成的相關事宜進行審核認可后方可組織答辯。
2、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由校外具有博士研究生導師資格的同行專家擔任,答辯委員會由5至7名教授級同行專家組成,其中,校外同行專家不少于2人,且答辯委員會成員中至少有4名博士研究生導師。
3、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主席一般應由具有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的教授擔任,答辯委員會由5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同行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有1名外單位的同行專家,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中至少有1名專業(yè)領域的行業(yè)專家。
4、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必須提前2-3天送達每位答辯委員會成員。
5、答辯安排必須經學位分委會審核,嚴格控制單元時間內同組答辯人數(shù),確保單個學生有充足的答辯時間(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每人至少20分鐘),以保證答辯質量。答辯安排必須提前3天進行公告。公告內容應包括:學生姓名、所學專業(yè)、學位論文題目;導師姓名及職稱;答辯委員會主席姓名、職稱、單位;答辯委員姓名、職稱(校外專家還應注明單位);答辯時間、地點等。
6、答辯必須在12月20日前完成,答辯結束后各學院秘書于12月23日將各學院學位分委會授予學生名單及答辯成績匯總表(電子版和紙質版蓋章)以及獨創(chuàng)性聲明和授權使用說明一并交給研究生院培養(yǎng)辦,否則不能參加本輪學位授予審議。
三、其它工作
1、學位論文評審結論為“修改后答辯”的,需要填寫《華東交通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整改說明》。
2、畢業(yè)論文電子版需要交給學院秘書存檔。
3、電子版論文還須通過圖書館網頁直接提交學校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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