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綱綜述
《法學綜合二》總分150分,《法學綜合二》考查學生對于民法基礎知識的掌握,考查內容包括《民法總則》和《物權法》兩部分,各自約占75分。
二、考試內容
(一)民法總論部分
1.民法的概念與性質
2.民法的調整對象
3.民法基本原則
4.民事法律關系
5.自然人
6.法人
7.非法人組織
8.民事法律關系客體
9.民事法律行為
10.代理
11. 訴訟時效、除斥期間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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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權總論
2.所有權
3.共有
4.用益物權
5.擔保物權
6.占有
二、考試要求
1.識記基本概念和主要制度。
2.理解法律制度背后的原理。
3.能運用民法的基本原理和法律規范進行案例分析。
4.了解民法典中關于民法總則、物權的制度修改的內容。
三、試題結構
1、名詞解釋(約占30分)
2、簡答題(約占60分)
3、論述題(約占40分)
4、案例分析題(約占20分)
四、考試方式及時間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50分。
五、主要參考書
《民法》,魏振瀛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