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學校有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啟動2021年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遴選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據
2021年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遴選審核工作執行以下文件:
(一)《西南大學研究生導師崗位管理辦法(試行)》(西校〔2021〕249號);
(二)《西南大學加強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實施辦法》(西委〔2018〕73號);
(三)《西南大學研究項目與成果分類分級辦法(試行)》(西校〔2021〕74號)。
二、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個人申請:11月12日前向所在單位提交申請材料。
(二)培養單位申請資格審核:11月18日前,培養單位完成申請人思想政治、師德師風和申請材料核查工作,將審核通過人員材料提交學科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
(三)學科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審議:11月24日前,學科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對申請人員進行審核,通過人員材料交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
(四)學位辦公室形式審查:11月30日前,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對申請人員師德師風、人事聘用、申請材料和單位審核情況進行形式審查,通過人員材料提交學部學術委員會。
(五)學部學術委員會審核:12月8日前,學部學術委員會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對申請人員進行審核,通過人員材料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六)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三、重要事項
(一)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察
申請人所在二級黨委(總支)開展申請人員師德師風考察,導師崗位申請實行師德失范行為“零容忍”制度。考察結果填寫到個人申請表相應欄目。
(二)申請資格審核
各二級單位嚴格按照《西南大學研究生導師崗位管理辦法(試行)》(西校〔2021〕249號)文件對申請人基本條件進行審核,不符合條件者不得進入后續審核環節。
(三)代表性成果和科研項目
1.成果及項目的分類分級按《西南大學研究項目與成果分類分級辦法(試行)》(西校〔2021〕74號)文件執行。
2.統計時間范圍為: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3.新進教職工在來校工作前研究取得的項目和成果,可不做第一署名單位要求。
(四)崗位申請
1.申請人可以同時申請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和來華留學研究生指導教師等多個崗位。
2.跨單位申報者,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考察、申請資格審核由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完成,提交申請學科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審議。
3.學科專業填寫一級學科名稱,研究方向填寫二級學科(含自設學科)名稱;自主設置交叉學科填寫依托一級學科名稱,研究方向填寫自主交叉學科名稱;專業學位類別及領域按正式公布的專業學位名稱及領域填寫。
(五)公示
學科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和學部學術委員會評審結果在相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申請人對公示結果如有異議,以書面形式向學科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或學部學術委員會提出。學科所在單位學術委員會或學部學術委員會受理有關審核結果的異議,并負責解釋。
四、材料提交
(一)申請人材料提交
1.崗位申請表、代表性成果和科研項目紙質材料一式一份;
2.申請信息電子表;
3.代表性成果和科研項目電子文檔:
電子文檔命名方式為“申請導師崗位+姓名”,如單獨申請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命名為“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同時申請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命名為“學術學位/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崗位+***”;
代表性成果按“成果類型+成果信息”命名。論文需期刊封面、目錄、正文、收錄證明(可附);專著需封面、完整目錄、版權頁和主要3個以上章節;其他成果需佐證材料,如獲獎證書、授權專利證書、采納證明等。每個成果合并為1個PDF文件;
科研項目按“項目類型+項目名稱”命名。需提供項目印證材料(立項書、合同、橫向項目需附到校經費證明等),每個項目合并為1個PDF文件。
(二)單位材料提交
1.審核通過人員的崗位申請表紙質件;
2.審核通過人員代表性成果和科研項目紙質件和電子文檔;
3.各類申請信息匯總表電子文檔。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8日
400-188-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