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的政策規定及各省級教育招生管理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學校招生章程、復試錄取工作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擬錄取方法
1. 所有參加提前批面試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并且管理類聯考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后,仍需參加政治復試。獲得優秀通行證的考生按附加分20分成績計入總成績中,獲得良好通行證的考生按附加分10分成績計入總成績中。
2. 根據學校當年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規定,最終所有考生按復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復試總成績=聯考成績+面試成績+政治復試成績+(附加分)。具體錄取辦法,以當年公布的MBA和EMBA招生考試復試實施辦法為準。
(二)錄取前的其他要求
經審核通過的擬錄取考生還須通過體檢、政審考核并簽訂定向培養協議(預計2021年5月-6月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