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單位:
依據《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管理辦法》(法大發〔2013〕106號)的相關規定,現將2020年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主要用于資助正式注冊在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一、二年級、三年級(四年制)專業課程學習期間開展的探索式科研實踐活動,引導研究生從事具有原創性的理論研究和實證研究,力求在研究方法、研究內容上取得創新性成果。
二、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的選題
2020年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選題應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2017年5月3日視察法大重要講話精神、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精神、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及《中國政法大學建設高水平研究生教育行動方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立德樹人,德法兼修,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正確處理理論學習和實踐教學的關系,注重歷史思維、辯證思維、系統思維、創新思維的養成,加強法治及其相關領域基礎性問題的研究,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理論探索。
具體題目和名稱由研究生在項目導師指導下選定。
三、申報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必須是由研究生獨立負責的、具有較高理論研究價值和實際應用價值的選題。
(二)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提出申請必須在預期畢業至少一年之前。
(三)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的申請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項目小組。學校鼓勵以項目小組的形式進行申報,提倡由跨學院、跨專業等具有不同專業背景的學生組建項目組。以項目小組的形式申報的,成員以2-5人為宜,必須指定一名項目負責人。團隊成員應均為我校正式注冊在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每名博士研究生每次只能申請或參與一個創新基金項目。獲得2018、2019年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立項但尚未結項或未通過結項評審的項目負責人,不得再次申請創新基金資助。
(五)申請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應當獲得相關領域兩名具有高級職稱的教師(不包括導師)的推薦;每個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應當至少聘請一名研究生導師作為項目指導教師。
四、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采取研究生本人申報,培養單位學術委員會審議推薦,研究生院組織評審的方式進行。2020年研究生創新基金項目采用研究生綜合教務系統申報模式。
(一)項目申報人登陸研究生綜合教務系統填寫《中國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申報書》。申請時間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1月10日下午4:00,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二)系統申報結束后,申報人須下載并打印申報書,將申報書紙質版交至項目負責人所在學院。
(三)培養單位學術委員會對申報項目進行預審,在紙質版申報書簽署審議結果和推薦意見。
(四)培養單位研究生工作辦公室根據院學術委員會評議結果,在研究生綜合教務管理系統中對學生的申報書進行批量處理,確定學院推薦名單,并生成《XX學院申報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信息匯總表》。
(五)各培養單位請于2020年11月20日下午4點之前,將項目申報書紙質版材料和《XX學院申報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信息匯總表》報送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聯系人:彭老師,聯系電話:58908456。
(六)研究生院對申請人資格、申報項目的有關內容是否符合基金資助范圍及要求等進行復審。通過復審的項目,由研究生院組織評審,根據評審情況決定擬立項資助的項目。
五、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的評審工作遵循“科研導向、面向現實、注重創新、寧缺毋濫”的原則。
具體評審標準為:
(一)選題緊跟學科前沿,具有一定的創新性,或者結合重大社會現實問題,具有社會需求性,對學科或社會發展有較大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二)申請項目應是研究生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設計的創新選題,研究課題與本學科領域一致或相近,鼓勵學科交叉和聯合;
(三)前期工作基礎好,具有一定理論基礎、工作基礎,或者已經取得一定的階段性成果;
(四)申報材料論證充分,推理嚴密,邏輯性強,格式規范,文字表達準確、流暢;
(五)項目論證比較客觀、充分,技術路線清晰,目的明確,有較好的實施條件和可操作的實施方案,可行性強,預期可取得創新性成果;
(六)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或者有望解決重大社會現實問題。
六、資助數量及資助金額
依據《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和學校研究生創新基金的經費情況,2020年擬資助40項左右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每項資助人民幣8000元。
七、公示和公布
研究生院將通過官方網站公示經評審擬立項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團隊成員名單,公示期3天。任何人均可以在公示期內向研究生院提出書面異議,異議需針對擬立項項目提出。
公示期內,研究生院將協同各培養單位及時審查、處理出現的異議和發現的問題,并將處理決定通知相關培養單位、學生和異議提出者;公示期結束后,研究生院和各培養單位不再接收任何人提出的異議。
公示期滿后,研究生院將發文公布獲得資助的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和項目申報團隊或個人名單。
八、經批準立項的團隊申報項目,項目小組應保持隊伍穩定,不得在立項后申請增加成員。
九、博士研究生創新實踐項目的管理詳見《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