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物資學院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修(制)訂工作指導意見(2019)版》(物院發[2019])26號)《北京物資學院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修訂指導意見(2020版)》(物院發[2020]37號)《北京物資學院研究生課程管理規定(試行)》(物院發[2021]6號)的相關要求,結合2020級、2021級研究生課程教學的實際情況,現就2021-2022學年秋季學期研究生課程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培養方案中所有課程均要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后方能取得相應學分。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方式。考試均應在考場上獨立完成。考試時間為兩小時。考查方式可以靈活多樣,由任課教師根據培養要求和各門課程的特點確定。
學位課中的必修課均為考試課,原則上需采用閉卷考試方式。選修課程、能力拓展課程可以是考查課或考試課,考試可采用閉卷或開卷兩種形式。
二、成績評定
研究生課程考核成績一般按百分制評定,60 分為合格,學位課(必修)成績達到70 分(含)以上才有資格申請學位。課程考核成績由平時成績和期末成績組成。平時成績考核可采取平時測驗、讀書報告、作業成績、課堂討論等方式進行。平時成績與期末成績具體比例由課程團隊負責人確定并寫入課程教學大綱,在開課時告知學生,中間不能改變。
任課教師需在該課程考核結束后兩周以內完成成績評定工作,將課程成績錄入研究生管理系統并提交(課程重修、緩考、曠考等特殊情況,需勾選相應選項),紙質版成績簽字后提交開課學院。開課學院需對成績進行審核并加蓋公章后留存。
本學期研究生課程成績系統錄入截至時間為2022年1月23日(周日),研究生自1月24日(周一)起開始查詢成績。
三、工作安排
(一)集中考試
1.范圍:集中考試僅限于由研究生院統一排考的課程。請各開課學院于2021年11月12日(周五)下班前,統計、核對集中考試課程基本信息及平時成績、期末考試成績占比情況,確定主考教師,并填寫課程集中考試信息統計表,經學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確認后提交至研究生院(電子版及紙質版均需提交,紙質版需簽字、蓋章)。
2.考試時間:集中考試將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9日(第17-18教學周)進行,具體時間安排由研究生院在考前兩周發布,便于研究生做好考試準備。
3.監考:監考老師由各開課學院及責任學院共同負責安排。考生人數不超過20人(含)的考場,安排1名監考老師;考生人數在20人以上的考場,安排2名監考老師。
4.出題:
(1)各開課學院需于2021年11月12日(周五 9:00-16:30),指派專人統一到卷庫領取試卷袋(人文樓后),發給主考老師。
(2)各開課學院負責組織主考老師出制試題,需由課程團隊負責人及開課學院審查通過后方可執行。
(3)為方便印刷,請勿將試題進行裝訂,試題及相關材料需按順序放入試卷袋。試卷袋內自上而下的擺放順序為:試卷基本信息表、試卷命題審查單、試題、答題紙、標準答案,每項材料分別用曲別針別好(標準答案請用訂書機裝訂好)。試卷袋上的相關信息需填寫齊全。
(4)請各學院于11月26日(周五 9:00-16:30),將試題及相關材料匯總后統一提交至卷庫。
5.試卷:試卷由卷庫統一負責印制及分發。集中考試當天,監考教師需在本場考試開始前30分鐘到卷庫領取試卷。考試完畢,由主考老師負責安排閱卷。評閱后的試卷由各開課學院統一保管。
(二)分散考試或考查
1.范圍:非研究生院統一排考的課程,可根據相關培養方案的要求,進行課程分散考試或考查。請各開課學院于2021年11月19日(周五)下班前,填寫課程分散考試和考查基本信息統計表,經學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確認后提交至研究生院(電子版及紙質版均需提交,紙質版需簽字、蓋章)。
《學術道德與學術規范》《藝術》兩門課程,研究生需按前期下發的網絡課程說明的具體要求,自行參加超星平臺的在線考核。
2.分散考試試題或考查內容:具體分散考試試題或考查內容均需經各開課學院審查通過(需填寫試卷審查單)。分散考試如需印制試卷,請各學院指派專人負責與卷庫進行對接,領取試卷袋(試卷袋領取時間、試題及相關材料擺放順序等均與集中考試一致),收齊試題,按約定時間統一將試卷交至卷庫,并在考試前按卷庫通知的時間領取試卷,做好考前試卷的保管工作(卷庫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另行通知)。
3.考試時間及組織方式:本學期課程分散考試或考查均需在2022年1月9日以前完成,應在課程結課后兩周內由開課學院自行組織安排。分散考試或考查的試卷、論文、報告等結果材料;監考及巡考記錄、考場簽到表等考試相關資料由各開課學院統一保管。
四、緩考、補考及重修
(一)緩考
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課程考試,應在考試前至少一周在研究生管理系統中提交緩考申請,并按要求填寫紙質版《研究生緩考申請表》提交至所在責任學院,經責任學院審查批準后方可緩考。緩考的研究生應按要求參加該課程補考。
責任學院應于考前一周,對研究生管理系統中的緩考申請進行審核,并將紙質版緩考申請表進行匯總后(需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簽字并蓋學院公章)提交至研究生院、各開課學院備案。
開課學院負責將相關課程的緩考情況通知到任課教師。
(二)補考與重修
1.研究生政治理論課不組織補考,研究生如果政治理論課考核不合格,須在下一次開課時選課重修。
2.由研究生院統一排考的課程,將在下學期開學第三周或第四周由研究生院統一組織補考。此類課程考核不合格者,可按規定時間申請補考(具體另行通知)。首次補考成績,由課程學習時的平時成績和補考卷面成績兩部分按比例組成。
3.研究生其他考試課程,由開課學院同步組織完成補考相關工作。
4.對于上述情況以外,研究生如果課程考核不合格,可申請課程“重修”(具體申請時間另行通知)。
五、特殊說明
1.為確保本學期研究生課程考核工作的順利進行,請各學院指派一名課程考核工作的具體聯系人,負責溝通及對接工作。
2.請各學院需按具體時間,落實好課程考核的各項工作任務,并按時提交相關材料(電子版請發至研究生院指定郵箱yjspy@bwu.edu.cn;紙質版材料簽字并蓋學院公章后提交至崇德樓615)。
3.考場安排應遵照學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考場統籌安排,特別座位間隔等的要求。
根據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學校整體安排,上述各項工作如有變化,研究生院將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