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學位論文的答辯條件:
(一)學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須在導師的指導下,由申請人獨立完成,用于論文研究的時間不得少于一年。
(二)學位論文須符合學術規范要求,已通過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和隱名評閱。
(三)引用他人的論點或數據、觀點和研究成果以及非眾所周知的研究方法和理論,須注明出處。
(四)學位論文選題應屬于申請學位的學科專業范疇,所選題目應對學科發展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或對國民經濟建設具有一定的實際價值。專業學位論文選題須來源于社會實踐或工作實際中的現實問題,有明確的實踐意義和應用價值。
(五)學位論文內容一般應包括:摘要、關鍵詞、目錄、前言、正文、參考文獻、致謝等要件。論文撰寫參照《山東財經大學博士、碩士學位論文寫作規范》執行。
(六)學位論文應反映出科學的研究方法和較熟練的技能,對所研究的課題應有新的見解。
(七)學位論文正文字數不低于3萬字,論文摘要1000字左右。專業學位論文、外文學位論文字數根據不同專業學位、外文學位論文的要求確定。
(八)已舉行過預答辯并獲得通過。預答辯的程序與正式答辯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