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次研究生學位申請已進入外審環節,現將后續安排通知如下,請各學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此次學位申請工作。
一、科研成果的錄入及審核
請本次已提交學位論文評審申請的申請人于11月15日前登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提交滿足學位申請條件的學術論文,專碩申請人需錄入實習報告,具體操作詳見《科研成果系統錄入操作指南》(學位6)。填報完成后,提交成果原件至學院審核,核心級別以上的期刊和同等學力人員的科研成果請各學院匯總全部原件,于11月22-24日到學位辦審核。
二、學位論文答辯
通過論文雙盲評審的申請人,應按照評閱專家的意見,與導師充分溝通后進行論文修改,填寫《學位論文修改說明表》(學位12)以及其他學位材料,并在系統中提交答辯申請(未在系統中完成答辯申請的申請人不得進入論文答辯程序)。其中,對于通過論文評審但科研成果未滿足學位申請條件的申請人,不得進入答辯環節,雙盲評閱結果有效期保留半年。若學位申請人在半年內未能完成學位論文答辯,則本次學位申請終止。
對于通過論文評審,但存在一票不通過評審意見或評審成績兩票均低于65分(含)的學位論文,需組織雙向匿名公開答辯(學院、學校網站發公告,全院師生旁聽)。學位論文公開答辯由學院統一聘任5名以上校外專家組成,公開答辯須有相關學院委派主管研究生論文質量工作的副院長或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成員1-2人列席。
答辯安排完畢后,請各學院審核學生提交的答辯申請,并按答辯小組安排分別提交《答辯委員會成員審核表》(學位13)(表后附學生名單)至學位辦,學位辦將根據系統審核狀態及《答辯委員會成員審核表》發放表決票。同時,各學院應提前三天在學院網站及學校網站發布博士生和公開答辯學生的答辯公告,研究生院網站的答辯公告由各學院提交,學位辦發布。
本次學位申請的論文答辯環節,如無疫情影響,均采用線下方式進行。
答辯結束后,請各學院在系統中維護答辯結果并審核。
三、學位申請
通過學位論文答辯的學位申請人需在系統中提交學位申請,學院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結束后,根據表決結果在系統中對學位申請人的學位申請做結果審核,并于12月22日前向學位辦提交學位審批全部紙版材料,材料提交方法詳見《學位材料歸檔方法》(學位15)。
四、存檔論文
論文撰寫、打印及裝訂工作,請遵照《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寫作指南(試行)》執行。請各學院于12月22日前,統一提交紙版歸檔論文(5份),并上傳電子版論文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電子版論文需導師、學院審核)。
請各學院嚴格遵守以上時間安排,顧全大局,認真組織好本次的學位授予工作。對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的,學位辦將不再受理。由于疫情的不確定性,如后期受疫情影響導致學位申請工作出現變化,學位辦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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