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大學與清華大學聯合培養研究生協議》精神,我校每年可從在讀博士、碩士研究生中選派3-5人到清華大學從事課程學習或論文研究,學習期限1-2年,貴州大學認可研究生在清華大學的課程學習成績,學習期滿后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出具聯合培養證明。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選派工作有關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原則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原則上以二年級研究生為主,僅限于學術型研究生),并獲得貴州大學導師批準;同時,清華大學教師愿意接受貴州大學提出申請的研究生,并負責指導其課程學習或論文研究。
二、選派要求
(1)選派研究生需向清華大學繳納聯合培養研究生學費,其中博士12000元/年,碩士10000元/年;同時還需向貴州大學繳納學費。
(2)選派研究生申請學位須達到貴州大學學位授予要求。
(3)選派研究生繼續在貴州大學申報各類獎助學金。
(4)因清華大學住宿緊張,研究生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5)選派研究生須簽訂安全協議,安全自負。
三、選派程序
(1)研究生本人填寫《清華大學接收訪學研究生審批表》和《清華大學訪學研究生申請表》,《申報清華大學訪學研究生成果匯總表》及成果附件(復印件),學院負責核查成果、簽字,并于2021年5月10日前,報送至貴州大學研究生院培養科;
(2)貴州大學研究生院與清華大學研究生院審核材料,確定選派研究生;
(3)選派研究生于2021年9月到清華大學報到,辦理相關入學手續。
研究生院培養科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