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類別及政策
(一)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學校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學校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學校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注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將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二、擬招生計劃及專業
(一)各培養單位、專業擬招生人數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二)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擬招生人數,全校及各專業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當年實際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予以調整。
(三)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招生計劃包括推免生數和專項計劃數。全校推免生招生數不超過招生專業目錄中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的50%(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項目管理、競賽組織招生計劃不包括在內)。各招生專業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招生人數,一般不少于招生專業目錄公布人數減去推免生接收人數的差額。推免生接收人數超過招生專業公布人數的專業,其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招生人數,不少于招生專業目錄公布招生計劃的30%。學校接收的推免生人數將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結束后公布。